沙特粤商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沙特总领事馆、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贸促会(广东国际商会)和沙特当地政府的支持指导下,由优秀粤商和新粤商自发联合成立的非牟利社会组织。
沙特粤商会的宗旨是:作为中沙之间的友好桥梁和相互交流的一个平台,团结中沙企业家及各界友好人士,共同促进沙特与中国广东省以及中国其他各地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发展双向贸易,扩大经济技术合作,推动文化和教育交流,达到“发展中沙市场,繁荣中沙经济”的双赢目的,并为广东省实施政府“走出去”、“引进来”的发展战略做出不懈努力!
沙特粤商会还同时协助国内各级政府、企业来沙特招商,提供商务咨询,并以服务会员为宗旨,介绍客户,举办各类专题讲座,使会员熟悉沙特法规,掌握市场动态,抓住投资及贸易商机,提供指导与帮助。同时,积极为中国各省市开拓海外市场,招商引资穿针引线,发挥桥梁作用,提供一系列相关的指导和服务。
• 组织架构
(一)沙特粤商会按照沙特法律法规和商会发展需要制定章程,依照章程吸纳会员、设置组织结构和开展活动;
(二)沙特粤商会会员身份与企业(机构)、相关协会及个人挂钩;
(三)沙特粤商会组织结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含全国 理事会和各分会理事会)、秘书处,设会长、副会长、执行理事、秘书长等理事会领导职务,上述职务均应由在沙特依法注册成立的中资企业(机构)负责人担任,相关人选应征求驻沙特使馆和广东省政府及广东省贸促会(广东国际商会)的意见。
(细则如下)
会员 - 商会实行单位会员制。
凡设立在沙特的所有合法经营的广东省地区的单位,同意商会章程并提出正式申请,经商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并按时缴纳会费的,均可成为商会的正式会员。
会员大会 - 会员大会是商会的最高权利机构。
常务委员会 - 常务委员会对会员大会负责,是会员大会的常设决策和执行机构。
1.常务委员会设会长一名,经会员自动报名参选后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2.常务委员会设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若干名,名额和选举方法由常务委员会民主协商确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 - 理事会对会员大会和常务委员会负责,领导商会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
秘书处 - 秘书处是商会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受常务委员会和理事会领导,由秘书长及必要的工作人员组成。
监委会 - 为维护商会公共利益及声誉,商会设监委会。监委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法定代表人 - 商会的当届会长是商会的当届的自然法定代表人。
名誉职位人及顾问 - 商会设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名誉顾问、顾问等职位。